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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商国土资告字[2010]8号
(详见中心动态)
公 告
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的征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7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现就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对于车辆购置税的征缴,我县采用商业银行布设POS机具刷卡的缴税模式。
二、纳税人通过POS机刷卡缴税后,国税机关为纳税人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四联),作为完税证明。
三、上述规定自2010年2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商河县国税局
2010/01/15
事项办理情况公告
申报单位商河县商西建材加工厂,受理事项《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承诺时限2010年8月3日,现已办结。
窗口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公示
林业局窗口木材采伐许可证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卫生局窗口医师执业注册、变更许可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物价局窗口收费员证、收费许可证审批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建设局窗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车船税申报公告
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温馨提示:凡依法应当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均依照规定到纳税人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或财产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按年度申报缴纳,请纳税人积极缴纳税款,避免逾期受到处罚。
咨询服务电话:84888116。
尊敬的各界朋友: 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正式开通了,这标志着我县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驶入了新的快车道。在此,我们谨代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向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全县人民及点击中心网站的朋友们对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立中心网站是商河县委、县政府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环境,服务社会各界,服务全县人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推动商河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具体行动。 中心坚持“廉洁、规范、公开、便民、高效”的宗旨,为县内外投资者办理各类登记审批手续;为广大城乡居民办理行政服务的审核、备案手续;为涉及县、县以上审批、收费等服务项目进行初审和转报。中心成立近两年来,各窗口本着方便群众和服务群众的原则,按服务承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达115632件。中心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形成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岗位,掌握服务本领,牢记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秩序,坚持严谨作风,勤政为民,尽心尽职,积极主动,服务到位,一丝不苟。 二、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实行挂牌上岗,接待服务对象时,做到态度和蔼,语言规范,有问必答,耐心细致。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负责到底。 三、讲究效率,办理及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规定程序迅速办理,按规定时限尽量提前,掌握政策,讲究策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优质高效,服务大局。 四、遵纪守法,廉洁从政。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制度,注重廉洁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牢记宗旨,依法行政,一心为公,勤政为民,维护形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以实际行动接受您的监督和考验!
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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